在男女结婚的时候常常听说彩礼、嫁妆等等,其中彩礼是男方给付给女方的,而嫁妆则是女方从娘家带到男方家的财产。对于嫁妆的性质,有些人觉得是是夫妻一同财产,而有些人却倡导是个人财产。那样,嫁妆到底是是一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?在法律意义上,嫁妆是女方爸爸妈妈对女方的赠与。嫁妆算不算夫妻一同财产,要视具体状况而定。假如嫁妆是结婚以前赠与女方的,那样该嫁妆是女方的个人财产,不是夫妻一同财产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063条规定可知,下列财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:
(1)女方的结婚以前财产;(2)女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(3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女方的财产;(4)女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(5)其他应当归女方的财产。
假如嫁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(结婚以后)赠与女方的,那样该嫁妆原则上是夫妻一同财产,女方爸爸妈妈明确嫁妆只归女方的除外。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一同财产,归夫妻一同所有:
(1)薪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(2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(3)常识产权的收益;(4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女方的财产除外;(5)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。
注意,上述“结婚以前”“结婚以后”是指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举办结婚典礼不可以视作婚姻关系成立。《民法典》第1049条规定,需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。符合本法规定的,予以登记,发给结婚证。完成结婚登记,即确立婚姻关系。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,应当补办登记。这样来看,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,获得结婚证的,才视为确立婚姻关系。
引使用方法条
中国民法典